女子被灌醉强奸后投江自尽 3人获罪 女子被灌醉强奸后投江自尽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4-12-19女子被灌醉强 奸后投江自尽 3人获罪,女子被灌醉强 奸后投江自尽
2023年6月15日晚,黄某某被两名00后男子密谋带至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一村里的烧烤摊喝酒,后又有一同案男子前来劝酒。当晚,被灌醉的黄某某被带至当地一公寓轮奸。一个月后,因不堪受辱,黄某某凌晨在榕江揭阳市段投江自杀身亡。经揭阳市揭东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符合溺水死亡。
投河自尽前,黄某某于2023年7月4日在其手机内创建了备忘录,记录下了她被胁迫的经过,这也成为了公检法日后侦查、起诉和判决的重要物证。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源于万某与潘某福的一次密谋,二人意图灌醉被害人后实行犯罪行为。中途,万某纠合第三人张某背前来作案,张出现后,多次威胁恐吓、迫使黄某某进入公寓房间,首先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系整个案件主犯之一。
红星新闻从当地知情人士了解到,三名嫌犯均来自贵州三穗,其中万某出生于2003年,潘某福出生于2002年,张某背出生于1998年。此前,张某背还曾因故意伤害罪获罪五年。
2024年6月6日,万、张、潘三人犯强 奸罪一案在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判决三人的行为均构成强 奸罪,万、张、潘实施二人以上轮奸,并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严重后果,应依法惩处。其中被告人张某背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万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潘某福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后,被告人张某背和潘某福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了上诉。12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张某背、万某及潘某福三人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 奸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女子被00后灌醉轮奸,一个月后不堪受辱投江自尽
据一审判决书认定,2023年6月15日晚,被告人万某、潘某福密谋将被害人黄某某灌醉后进行奸淫。万某、潘某福将黄某某带至揭阳市榕城区某村的烧烤摊喝酒。万某联系被告人张某背到场,并将要奸淫黄某某的意图告诉张某背,张某背遂与万某、潘某福多次轮流对黄某某灌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