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9元演唱会门票退了只剩280元 1399元演唱会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4-04-17对于此类现象,陈音江认为,如果消费者因某些非不可抗力因素要求退票,属于单方面违约,则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但退票信息属于和消费者有重要利害关系的信息,经营者要把有关的退票规则以显著或者有效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从而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敏则认为,负担退票手续费实际上是票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约定的单方解约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损失为前提,原则上需要具备一定合理性。
“由于演出从前期宣传、门票销售至演出正式举行,具有一定的周期,门票售出后如果被退票,留给再次出售该票的时间会越来越短,售票单位对退票行为进行必要和适当的限制,亦是督促人们理性选择,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退票,手续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向敏说。
在上海经营某小型演出场所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一场演出实行怎样的购票和入场要求,是否需要“强实名”,大部分时候是主办方制定规则,有时也要参考举办活动的场馆方的条件。他们有时候会组织一些音乐派对,一般不能退票,如果实在来不了,只能让购票人自行转卖。
“我们准备场地、邀请歌手宣传要垫付很多费用,这些钱后续都要从门票和其他收入中开支。”陈先生说,“如果开放退票,我们的经营就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一位长期为艺人执行落地演出的演出商向记者透露了“不退票”的原因:演出门票具有稀缺性和时效性,时间一过,门票就是废纸。举办演唱会通常不是哪一家就能完成的,而是很多公司、平台一起合作,加上成本高昂,导致“同意退票”的难度增加。同时,也是为了防止恶意竞争以及“黄牛”炒票等现象。
完善票务销售机制
统一梯次退票标准
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对5000人以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作出指导,明确“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梯次退票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但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统一的标准,对消费者来说仍然会有一些影响。”陈先生坦言,目前同一个项目不同站点的梯次退票规则也不一样。比如,某明星演唱会广州站的退票规则是预售48小时内无条件退票,演出前10天退票收取20%的手续费。但苏州站,预售48小时内无条件退票,演出前23天到演出前10天收取50%的手续费,从倒计时第9天开始停止退票。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退票时间段长则距演出2个月,短则2天;手续费梯次有票价的20%、30%、50%、70%、80%不等。有受访者提出,目前大部分演出采取的“强实名”购票原则,成为退票的最大阻碍。
对于此类现象,多位受访专家建议,完善实名制退改制度和票务销售机制,进一步细化退改票规则,为票品创造正规的流通空间,以解决消费者购票前置而观演不确定的矛盾,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放心购买。
向敏认为,时效性、专有性、有限性等并非演唱会票务独特的特点,航空、铁路票务同样具备,票务平台可以借鉴航空、铁路等阶梯式退票收费计算方式,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制定退改规则并向消费者公开,方便消费者查阅和获悉。
“消费者退票导致无法及时售出可能给平台造成损失,退票重售也可能增加平台的运营成本,因此建议在售票机制上进行完善,比如候补购票制度,售罄之后继续购票的人就属于候补人员,只要有人退票,那么候补人员就能依次获得该票,如此会减少票方的损失,相应的,也可以降低退费手续费用。”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说。
向敏建议,尽可能细化退票规则,即使票务平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所售票品的退换政策,也应该分情况制定退票规则,比如不可归责消费者的,全额退票;约定双方均需承担风险的,按照比例退票;属于消费者应当承担的风险,不能退票等。
陈音江则强调,售票实名制在遏制“黄牛”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不可转让带来的退票成本不应由消费者单方面承担。既然要实行购票实名制,作为经营者就应当做好配套的处理措施,考虑到后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如果消费者确实遭遇了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观演的,经营方需要为其提供便利的退票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