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索贿诈骗在押人员赃款吸毒 警察索贿诈骗在押人员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4-02-06警察索贿诈骗在押人员赃款吸毒,警察索贿诈骗在押人员
湖北阳新县看守所民警金道铜,以经济困难、急需用钱等为由,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索贿10。1万元。此外,他还编造谎言,以找熟人为在押人员从轻量刑为由,诈骗在押人员2。3万元。这些赃款被金道铜用于个人消费、吸毒、网络赌博等。
阳新县法院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该院于2024年1月17日一审判决金道铜犯受贿罪、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判决书显示,生于1976年的金道铜原系湖北阳新县看守所民警,其因吸食毒品,于2022年11月6日被阳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2年11月17日被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
阳新县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被告人金道铜利用担任阳新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的职务便利,以经济困难、急需用钱等为由,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索要人民币共计10。1万元。
其中,金道铜以借款为名或以其他名义向程某1索要5。5万元。2021年5月,程某2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被羁押于阳新县看守所,后与金道铜逐渐熟悉。程某2提出让金道铜帮忙给其侄子程某1联系下,让程某1转些钱给金道铜用于改善其生活,金道铜表示同意。后金道铜与程某1进行了联系,程某1向金道铜转账1万元用于给程某2改善生活。
此后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间,金道铜多次以经济困难、急需资金、修理汽车为由向程某1索要钱款共计5。5万元,程某1则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上述款项交由金道铜并请求其对程某2予以关照。
此外,金道铜还以借款为名向唐某索要3。9万元,向潘某索要0。7万元。
2021年6月,顾某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被羁押于阳新县看守所,羁押期间认识了被告人金道铜。后金道铜应顾某要求与其妻子唐某进行联系,让唐转钱给金道铜用于给顾某改善生活。此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金道铜多次以经济困难、急需资金为由向唐某索要钱款共计3。9万元,唐某则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上述款项交由金道铜并请求其对顾某予以关照。
2021年4月,被告人金道铜受在押人员杨某委托,到看守所门口领取杨某朋友潘某所送的生活用品,两人见面后,潘某请金道铜关照杨某并互相留了微信。2022年4月15日,金道铜因网络赌博输钱,以经济困难为由向潘某电话,提出借款1万元,潘某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先后转账金道铜共计0。7万元,并请求金道铜对杨某予以关照。
被告人金道铜收到上述10。1万元后,将其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偿还信用卡、赌博等。
除了索贿,法院还审理查明,金道铜还存在诈骗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