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上大学?辞职副局长回应 13岁上大学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4-01-16当事人回应称网文涉嫌名誉侵权,已向法院起诉
耿滔向澎湃新闻表示,“封底”网文披露的内容不实,他已经报案了,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澎湃新闻获得的起诉状显示,原告耿滔1月3日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对象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起诉状显示,耿滔的诉讼请求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元。
其陈述的事实与理由显示,“封底”公众号发的文章,明确公布了原告的相关身份信息,并且在2024年1月2日至3日连续发布了例如“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原副局长13岁上大学?”“边从政边经商辞去公职前长期经商”等针对原告严重偏离事实的文章,文章中对原告父母、妹妹个人隐私大量曝光,误导大量的读者对原告以往的任职履历猜测和误解进而发布大量不实言论,导致对原告的负面认识。
起诉状称,截至目前,短短五天阅读量已经达到3。6万。微信公众号的受众系广大的不特定微信用户,文章发表后亦在较大范围内传播,已使得原告受到诸多负面评价,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度降低,侵犯了原告及家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公众号平台的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作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者,应该尽到相关审慎义务。
起诉状称,根据《民法典》,“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故腾讯公司作为网络提供者,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遂耿滔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文章;并在所涉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耿滔在投诉微信公众号文章时注明,批准立案后,将追加“封底”和作者为被告。
美兰区人民法院的受案通知书显示,耿滔诉腾讯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该院已在2024年1月8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