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月入6000被要求付4500赡养费 法院判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3-10-24法院判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
老陶的要求,让小陶非常无奈。作为女儿,她愿意每月探望老陶一次。但面对老陶提出的4500元赡养费要求,小陶十分无奈。
小陶表示,自己每月的收入仅有6000余元。多年来,她与母亲相依为命,且母亲和她均患有慢性疾病。小陶同时承担着赡养母亲和养活自己的双重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最多仅能负担每月500元的赡养费。由于双方差距过大,诉前调解并未成功。
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陶年事已高,且目前在外租房居住,其收入无法满足租房、生活及医疗所需。小陶作为女儿,应对老陶给予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
但同时,小陶本人收入有限,且对母亲也有赡养义务。因此,老陶应依据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女儿可承受的赡养费金额,合理安排养老事宜。
最终,法院综合本地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以及老陶的收入、需求、支出、小陶的收入、支出、承担能力来酌情确定小陶应当给付的赡养费金额,即每月向老陶支付赡养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