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毒女子连续怀孕欲逃避刑罚 连续怀孕逃避刑罚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3-06-272017年12月,王某生育一子。因怀孕、哺乳,办案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2021年8月,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王某运输毒品145。69克,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判决生效后,因王某再次怀孕,法院2021年10月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同年12月,王某生下一女,后将女婴送予他人抚养。因王某没有实际哺乳婴儿,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经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收监建议,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2022年3月作出收监决定,依法对王某收监执行。
江苏高院表示,少数病残孕人员实施毒品犯罪后,利用其无法被收押收监,逃避刑事处罚,该类犯罪人员恶意利用法律的人性化规定,肆无忌惮实施犯罪,社会危害严重。本案中,对连续怀孕又未实际哺乳婴儿的王某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是防止其恶意利用法律规定逃避刑罚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