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为何被法院认为有明显过错 刘鑫被判赔江歌母亲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2-01-10刘鑫为何被法院认为有明显过错,刘鑫被判赔江歌母亲
时隔三年,江歌母亲起诉刘鑫(后改名:刘暖曦)案一审迎来宣判,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南都记者注意到,法院提到,刘暖曦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注意到,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发经过、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
对于江秋莲主张的其他经济损失,不予支持。该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