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获国家赔偿 顾雏军获国家赔偿43万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2-01-08顾雏军获国家赔偿,顾雏军获国家赔偿43万
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公开资料显示,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创始人,手中掌握着“顾氏制冷”技术,风头最盛时控股了5家上市公司,拥有科龙、容声、美菱、吉诺尔等冰箱品牌,并于2005年1月登上了第二届“胡润资本控制50强”的榜首。
2005年,顾雏军在北京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随后包括顾雏军在内的9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
2008年,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款680万元。2009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
2012年9月,顾雏军提前获释出狱。
在出狱后的第三天,他在北京召集上百名记者现场喊冤,称自己遭到迫害,他出场时头戴一顶纸糊白帽,上面写着“草民完全无罪”。
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顾雏军所犯两项罪名予以撤销,对第三项罪名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