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违法广告未撤下 椰树集团涉嫌违法广告仍未撤下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4-02就此次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被立案调查一事,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称,如果是单纯的招聘信息,出现虚假宣传的内容,不宜适用《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一般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以及《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但此次椰树集团发布的信息包含了对椰树集团企业的宣传,以及“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等内容,不再属于单纯的招聘信息,已经属于广告营销的范畴,故应当根据《广告法》第三条以及第九条第(七)款规定:第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做虚假承诺;第二,广告内容应契合社会主流价值,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此来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也分析称,首先,该招聘广告承诺如此高的薪水,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涉嫌虚假宣传。其次,其招聘广告海报整体设计风格较为低俗,涉嫌违反公序良俗。最后,“从小喝到大的”的文字加上身体扭成“S”形女子的配图,亦有性挑逗消费者之嫌。
另一方面,丁金坤质疑,其招聘海报如此设计,或能引起社会议论与媒体关注,这又会扩大其广告效应,“哪怕是被罚,也比花钱做广告的性价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