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羽谈郭敬明道歉 庄羽再谈郭敬明于正道歉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1-01-09事件回顾:
据悉,作家庄羽称,春风文艺出版社于2003年11月出版的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她在2002年11月创作完成的小说《圈里圈外》独创性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为此,将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2004年12月7日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2004年12月一审判决后,郭敬明声明称,将继续上诉,同时还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2004年12月20日,庄羽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全文:
此刻,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在这个对生命有重新认知的特殊年末,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
2006年法院判决我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女士的小说《圈里圈外》,法院当时做出了判决:1赔偿庄羽女士20万元;2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者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当时的我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于是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当时自己一度很反抗,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在之后的所有场合,我都一直回避谈及抄袭事件,因为对我来说,它像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我不敢撕开,更不敢面对。
时间过去了十五年,这个错误一直伴随着我,从我年少,到青年,到如今马上走向四十岁的人生中点。一直以来我都会接收到老师们网友们的批评,所以,在今天,我选择面对自己过去的错误,面对我对庄羽女士造成的伤害,面对被我辜负的所有支持我和相信我的读者和合作伙伴,我欠所有人一个道歉。
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我也要向公众道歉,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道歉,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在道歉的同时,我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过去的十五年里,我一直对自己说,我要靠作品,靠努力,让自己获得成功,证明靠拼搏也可以改变人生。但是现在我明白,如果我一直逃避自己的过去,不肯承认和面对自己年少时候犯下的错误,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再次对大家,说声抱歉,非常对不起。
而另外一位被指名抄袭的编剧于正,则表示不打算做任何解释,他向媒体回应:“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过去,我不对我的过去做任何解释。我以后会用我的作品,和我的一切来证明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同时于正表示不需要向汪海林去交代任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