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蔡翔获刑三年半 中国传媒大学副院长蔡翔获刑三年半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11-03【背景链接】
早在今年1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联合审查调查。
经查,蔡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阻止相关人员提供证据,教唆他人干扰核查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公款出国旅游,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烟酒,私车公养,收受大额慰问金,设立、使用“小金库”,违规校内取酬,用公款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不如实报告个人收入和家庭房产,在上级组织开展的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取酬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如实报告个人收入;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国有资产;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蔡翔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个人私欲膨胀,“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项项违反,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并经教育部党组决定,给予蔡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