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直播涉嫌违法 李湘直播翻车 涉嫌违法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20-03-16邱宝昌进一步解释,一旦直播商品出了问题,惩罚对象也分为两种:如果直播间的运营者就是李湘,李湘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直播间的运营者另有其人,那么除了要对运营者进行处罚,同时也要对带货人进行处罚。
带货主播们除了应当遵守《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规定外,还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有关规定。一旦带货“翻车”,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市场监管的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网红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在线推销商品吸引消费者购买属于商业广告活动,依法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调整及约束。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平台经营者对商品销售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上述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直播带货也受《电子商务法》的监管。2019年1月1日落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直播带货同样要受法律约束,但现实中平台和主播的法律意识仍然不足,目前主要是在夸大宣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无法保证等问题上“翻车”。2019年11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无论是平台还是主播,都应该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加强自律。”邱宝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