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被执行和解 王思聪在京被执行案和解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12-24王思聪被执行和解 王思聪在京被执行案和解
王思聪在北京涉及的被执行案件又有新进展。12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获知,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在该院和解解决。
今年11月4日,由于上述申请执行仲裁纠纷,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法院在11月19日向王思聪下达了限制消费令。11月22日,法院通报称,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对王思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其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据悉,12月23日,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
北京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北京二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案经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已于2019年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
目前,和解协议约定的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尚未届满。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北京二中院在执行过程中,鉴于及时采取了冻结账户存款、查封房产、车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按时申报财产、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的同时,申请人未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因素,所以,该院未对王思聪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