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关系网 孙小果案暴露司法漏洞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05-29减刑案公开开庭审理是个好办法
在昨天的官方通报中,也涉及了孙小果1994年犯强 奸罪未被收监执行情况。
通报称:1998年,经昆明市有关部门调查并问责,分别对盘龙公安分局预审科原科长李万鸿、民警方永昌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对盘龙公安分局其他4名民警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也因此案分别受到处理。孙母因包庇被开除公职,于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如果孙家果有强大“背景”,也未在当年给予孙母足够强大的庇护);继父李桥忠则被留党察看两年、撤职。
这些查处显然并没有警醒后来者,个中原因同样值得深思。立功减刑本是司法文明的象征,体现的是惩罚中的人文关怀。但这项制度绝不能作为“提前出狱”制度通道。
司法公开是个好办法,但全部公开才有公开之效。如果减刑裁定书只是选择性公开,有问题或可能有问题的个案就无法进入社会监督的视野。减刑案公开开庭审理也是个好办法,检察机关的刑事执行监督近些年也在加强,防范新案与清查旧案并不矛盾。
无独有偶,据报道,2010年湖北恩施籍命案主犯严金被判刑3年6个月后,因当地多名公安人员涉嫌为其提供记功嘉奖“一条龙”服务,为其减刑和违规获批监外执行,他实际在狱内服刑仅6个月。当地也打掉了严金涉黑恶团伙的“保护伞”“关系网”,立案审查调查28人。
应看到,很多黑恶势力能轻易脱罪、逍遥法外,跟减刑、保释等环节的违规操作不无关系。时下曝光的那些扫黑除恶案例里,也印证了这点,这也是种提示:扫黑除恶必须跟司法执行监督环节打补丁统筹考量,绝不能容许司法腐败成为涉黑恶群体庇护网络的“据点”。
孙小果案中的“假立功真减刑”,如果不是在扫黑除恶中被意外发现,而是在例行检查监督中发现,民众将会对司法产生更多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所以说,在孙小果案背后,这些年经由舆论监督得以暴露的司法漏洞,仍需要认真审视;经由个案而促成的制度进步,也需要认真落实,而不是让其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