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须公开致歉并赔款
作者:chunzhi 发布时间:2019-02-282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2月26日演员林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徐**因发布侮辱、诽谤费霞的博文,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公开致歉,并赔偿人民币25000元整。
28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2月26日演员林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徐**因发布侮辱、诽谤费霞的博文,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公开致歉,并赔偿人民币25000元整。
事情经过是什么?
该博主曾发布关于“林允很叛逆,会早恋,会骂人,还打人,被学校开除……”、“在学校里,惹了她的同学,多半都会受到报复的。女厕所也是她的作战范围,喝尿也是惩罚方式之一”等内容对林允造成了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