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05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当时,公安部收到一封匿名的“海外华侨”密信,举报洛阳宋氏宋彦彬、宋彦庆兄弟大肆走私文物,“小小的宋家兄弟所私藏的文物,数量之多、品位之高,竟远远超过了洛阳市文物博物馆。”
报道称,以这封信笺为线索,2002年12月10日,公安部刑侦局密召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的领导进京,随即下令两地侦查部门迅速组织侦办力量,彻底查清河南洛阳经由广东向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走私倒卖文物的特大犯罪团伙。此次专案,即以“12.10”命名。
随后,时任洛阳市公安局长张太学,带领一个由百余人组成的办案队伍,开展侦破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称,2003年1月13日晚,在经过侦查后,洛阳市公安局发起大规模抓捕行动,并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追查。当年一年里,专案组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91名,其中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43人。通过到案人员交代及证据固定,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犯罪案件161起,缴获各类文物565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144件,查冻主要涉案疑犯赃款赃物、房产及有价证券等,价值700余万元。
截至2004年初,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人员27人(另案处理已判决11人),经劳动教养部门批准劳教16人。
报道称,“12.10”专案组当时认定,以洛阳人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为首的文物犯罪集团,形成了四层体系的盗卖网络:
第一层以洛阳郊区、孟津、偃师的部分农民为主,负责盗掘古墓葬。第二层以识文物、懂交易的倒卖文物犯罪人员为主,负责组织盗掘古墓或收集“圈外”文物。第三层是集团首犯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他们为第二层人员提供活动经费,疏通文物通道,建立固定的文物倒卖体系,组织倒卖文物犯罪活动。第四层以广东文物贩子为主,他们与宋氏兄弟形成较为固定的文物“生意”关系,同时与境外走私犯罪分子联系,进行文物走私,致使大量文物流失海外。
不过,该案当时并没有侦办彻底。